当前位置:山西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 最新资讯 > 正文
山西省2008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太原市2008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
到村(社区)任职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座谈会和全省2008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山西省2008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委研究决定,2008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和名额
选聘对象为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大学生、研究生。全市共选聘600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各县(市、区)具体选聘名额如下:
小店区: 60 迎泽区: 50 杏花岭区:60
尖草坪区:60 万柏林区:60 晋源区: 45
古交市: 75 清徐县: 80 阳曲县: 50
娄烦县: 60
二、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志愿到农村工作。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0年4月30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78年4月30日后出生)。
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确定人选、培训、分配等程序组织实施。选聘工作从4月15日开始,8月中旬全部完成, 9月1日前到岗任职。
1、报名及资格审查。4月15日——4月30日,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本校统一报名,所在高校党委做好资格审查;4月24日——4月30日,省内往届毕业生及省外高校毕业生到太原市人才大市场(太原市五一广场1号)报名,由市委组织部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志愿只能填报一个县(市、区)。报名时,须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3张。
2、笔试。笔试时间为5月25日上午9:00 ——11:0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知识。
3、面试。6月中旬进行面试。根据所报县(市、区)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 1: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由市委组织部及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共同组织。
4、考察、体检及公示。6月下旬到7月下旬,按照笔试和面试5:5计算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进行等额考察和体检。省内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考察由所在高校党委负责。其他选聘人员的考察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如出现缺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初步人选确定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5、确定人选。公示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研究确定选聘人员。
6、培训和分配。8月上旬,市、县(市、区)委组织部对选聘人员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岗前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会同有关乡镇(街道),根据选聘人员个人志愿、专业特长以及农村基层的实际进行合理分配。
四、任职
1、受聘人员的任职,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和规定办理。
2、受聘人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或支部委员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或依法选举为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副主任职务;有条件的提倡交叉任职。
3、受聘人员经考察特别优秀、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且所聘村(社区)没有合适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人选的,可由上级党组织委任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为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
4、受聘人员任职前,由乡镇(街道)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一般为3年(免试用期)。本人因参军、入学、考取公务员和被事业单位录用以及其它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的,需提出书面申请,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批。合同期内无故违约的,按合同违约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五、待遇
1、受聘人员由县(市、区)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实行免费人事代理。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落回生源所在地,也可落在所服务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受聘人员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所在地。
2、受聘人员的工资及各种福利津贴,按所服务县(市、区)全额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标准执行,所需经费参照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村干部工资福利等待遇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晋财预[2008]31号)文件执行,保证按时足额发放。
3、受聘人员按规定参加所在县(市、区)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和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列入所在县(市、区)财政预算,个人缴纳部分从本人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具体参保手续由其管理部门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4、受聘人员担到村(社区)任职满一年的,重新参加工作后,不再实行1年的见习期,担任村(社区)干部的工作时间可与重新参加工作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3年合同期满、经组织考核表现优秀的,鼓励其继续在村(社区)任职,续签聘用合同,待遇不变。不再继续担任村(社区)干部的,自主择业。
5、受聘人员到村(社区)任职满两年的,经组织考核合格,报考我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在笔试总分中增加5分;报考省属院校研究生的,聘用期满后三年内在笔试总分中增加10分。要把受聘人员作为招录县、乡两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重要来源。
六、其它
选聘工作由中共太原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咨询电话:0351—4030232 。
选聘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内容,将陆续在太原市人事考试网(www.typta.com.cn)进行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附:太原市简要情况介绍。
中共太原市委组织部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五日
太原市简要情况介绍
太原地处山西省腹部,市区座落于海拔800米的汾河河谷平原上。太行山雄居于东,吕梁山巍峙于西,汾水自北向南纵贯全境。属北温带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年平均气温9.5℃,年平均降水量456毫米,年日照时数平均2808小时,无霜期年均202天。
全市总人口345.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81.9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81.54%;乡村人口63.8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8.46%。共有汉、满、回、蒙等46个民族,其中汉族人口占99%以上。太原市市徽为由象征太原市的双塔构成,市树为国槐,市花为菊花。
太原市现辖六区三县一市,简要情况介绍如下:
小店区位于太原市的东南部,晋中盆地的北端,东与晋中市榆次区接壤,南与清徐县毗邻,西与晋源区隔汾河相望,北至南内环街与迎泽区相连,如一颗璀璨的明珠镶嵌在太原市碧波荡漾的汾河东岸。年平均气温9.6℃,年平均降水量495毫米左右。全区辖1镇:北格;2乡:刘家堡、西温庄;6个街道:营盘、平阳路、坞城、黄陵、北营、小店,共有66个社区、85个行政村。全区总人口51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6万人。
迎泽区地处太原市汾河之东、城区中部,南连小店区,北接杏花岭区,东与榆次区、寿阳县相邻,西隔汾河与万柏林区相望。全区辖1镇:郝庄镇;6个街道:迎泽、柳巷、文庙、桥东、庙前、老军营,共有83个社区、29个行政村。全区总人口49.16万人,其中农村人口1.65万人。
杏花岭区位于太原市东北部,全区辖2 乡:中涧河、小返;10 个街道:三桥、敦化坊、巨轮、涧河、鼓楼、杏花岭、坝陵桥、大东关、职工新街、杨家峪,共有 104 个社区、40个行政村。全区总人口55.79 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79万人。该区是太原市的政治中心,山西省政府、省政协、省军区、太原市委、市政府等省、市党政军机关均设在该区。
尖草坪区位于太原市的北端,年平均气温在7--10℃,年平均降水量450毫米。全区辖3乡:柏板、马头水、西焉;2镇:向阳、阳曲;9个街道:柴村、南寨、汇丰、上兰、光社、新城、迎新街、尖草坪、古城,共有53个社区、90个行政村。全区总人口35.50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0.5万人。
万柏林区位于太原市西部,东部以汾河为界,与迎泽区、小店区、杏花岭区接壤,北临尖草坪区,南边紧邻晋源区,西面与古交市隔山相望。全区辖1乡:王封;14个街道:西铭、万柏林、兴华、和平、小井峪、千峰、化客头、长风西街、神堂沟、白家庄、杜儿坪、下元、东社、南寒, 共有87个社区、63个行政村。常住人口57.3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8万人。
晋源区地处太原市西南,与万柏林区相依,西南与清徐县、古交市接壤,东与小店区隔河相望。年平均气温9℃,年平均降水量462毫米。全区辖3镇:金胜、晋祠、姚村;3个街道:晋源、义井、罗城,共有19个社区、95个行政村。全区总人口19.9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8.4万人。晋源区人文历史资源丰厚,境内现存众多各类文物古迹。
古交市位于太原盆地以西,东与万柏林区接壤,西与娄烦县相连,南与交城县、清徐县为界,北同阳曲县、静乐县毗邻。年平均气温9.5℃,年平均降水量460毫米。全市辖7乡:嘉乐泉、邢家社、阁上、岔口、原相、常安、梭峪;3镇:河口、镇城底、马兰;4个街道:屯兰、东曲、西曲、桃园,共有37个社区、146个行政村。全市总人口21.70万人,其中农村人口7.76万人。
清徐县地处晋中盆地西北部,其地图轮廓近似靴形。全县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呈西陡向东缓展布,年平均气温10℃,年平均降水量462毫米。全县辖5乡:马峪、柳杜、西谷、王答、集义;4镇:清源、徐沟、孟封、东于,共有6个社区、192个行政村。全县总人口30.3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94万人。
阳曲县北接忻州市、定襄县,东连盂县、寿阳县,西与静乐县和古交市接壤,南靠尖草坪区、万柏林区、杏花岭区。年平均气温8℃—9℃,年平均降水量441.2毫米。全县辖6乡:侯村、高村、凌井店、杨兴、西凌井、北小店;4镇:黄寨、大盂、泥屯、东黄水,共有4个社区、124个行政村。全县总人口1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2.4万人。
娄烦县地处吕梁山区,东邻古交市,南毗交城县,西接方山县,西北与岚县相衔 , 东北部与静乐县接壤。年平均气温7℃,年平均降水量425毫米。全县辖 5乡:天池店、马家庄、庙湾、米峪镇、盖家庄;3镇:娄烦、杜交曲、静游,共有 6 个社区、143 个行政村。全县总人口11.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9.69万人。
中共大同市委组织部
关于公开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
到村(社区)任职的公告
按照晋办发[2006]14号文件及省委组织部印发的《山西省2008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方案》的要求,经市委同意,决定采取“省定规划、市里选拔、县(区)付薪酬、乡镇管理、服务基层”的运作模式,在全市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生和毕业1至2年的高校毕业生、研究生。
(二)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志愿到农村(社区)工作。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选聘数量
本次共选聘村(社区)干部800名,各县区选聘名额如下:
城 区 98名 矿区 92名 南郊区 59名
新荣区 44名 左云县 71名 大同县 54名
阳高县 80名 天镇县 69名 浑源县 98名
灵丘县 79名 广灵县 56名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08年4月15日—4月30日
报名地点:共设城区、矿区、南郊区、新荣区、左云县、大同县、阳高县、天镇县、浑源县、灵丘县、广灵县等11个报名点。各县区报名点均设在各县区委组织部。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省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本学校报名,其他考生可到本市任一报名点报考本市任一县区。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县区。
报名时需携带的证照:
1、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5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现服务处所出具的有无违法违纪的证明(密封)。
四、考试形式及时间
考试本着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和面试以百分制计分。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者的公共基础知识、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主要内容有:①党的基本理论,重点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②新时期党在农村(社区)的方针、政策、法规;③时事政治;④文化科技知识;⑤写作能力;⑥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对象由市委组织部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聘用人员与面试人员1:1.5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宏观决策、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考点设在城区、矿区、南郊区、新荣区、左云县、大同县、阳高县、天镇县、浑源县、灵丘县、广灵县。考生按报考志愿分别在各县区参加考试。
五、考察、公示、体检及聘用
(一)考察
考察对象以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聘用人员 与考察人员1:1的比例依次确定。
考察工作在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下由各县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 遵纪守法情况,复核年龄、学历等报考资格条件。
(二)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由市委组织部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市新闻媒体上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和各县区委组织部共同负责。体检对象为经考察和公示合格的人员。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 依次进行递补。
(四)聘用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考察、公示、体检情况和填报志愿情况,由市委组织部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各县区委负责安排人员的具体工作地点。各县区委组织部 协调县区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 交流服务机构为所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免费办理人事代理。
六、受聘人员待遇
1、受聘人员由县区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免收代理费)。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落回生源所在地,也可落在所服务县区政府所在地。
2、受聘人员的工资及各种福利津贴,参照所服务县区全额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标准执行,所需经费由省、市、县区三级财政负担,并保证按时足额发放。
3、受聘人员首次合同期为3年。3年合同期满,经考核表现合格以上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合同;不再续聘的,自主择业。
4、受聘人员担任村(社区)干部满两年,经组织考核合格,报考我省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在笔试总分中增加5分;报考省属院校研究生的,在总分中增加10分。县、乡两级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先从聘用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担任的村(社区)干部中招录。
考生可登陆大同党建网(网址:www.dtdj.gov.cn)查询。
本《公告》由市选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市选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0352-6037376、6037307
城 区:0352-5209295
矿 区:0352-7012253
南 郊 区:0352-4040174
新 荣 区:0352-3070197
左 云 县:0352-3830012
大 同 县:0352-8019542
阳 高 县:0352-6622752
天 镇 县:0352-6822088
浑 源 县:0352-8322418
灵 丘 县:0352-8522035
广 灵 县:0352-8820771
二○○八年四月十五日
阳泉市2008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
到村任职工作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山西省2008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方案>的通知》(晋组通字[2008]13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选聘一批大专以上学历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2008年我市拟选聘400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各县(区)选聘名额为:平定县140名,盂县180名,郊区80名。
二、选聘对象与条件
(一)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凡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大学生、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具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志愿到农村工作。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1990年12月31日出生)。
三、报名 (4月15日-4月30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2008年4月15日-22日在平定、盂县、郊区组织部集中报名; 2008年4月23日-30日在市南山宾馆集中报名。
2、本省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报名工作由各高校负责,在本校报名。
(二)有关要求:报名人员持毕业证书(即将毕业没有领到毕业证或毕业证丢失的须持毕业院校开据的有效证明)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填报内容须真实、规范、准确、清楚,填写错误,责任自负。报名时须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不收取报名费。
《准考证》发放时间:2008年5月19 日-20日,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领取。
《准考证》领取地点:1、在市委组织部和平定、盂县、郊区报名的考生,在原报名处领取;2、在本省各高校报名的应届毕业生考生在本校领取。
查询网址:阳泉互联网 www.yq.gov.cn
阳泉人事人才网 www.yqrsj.gov.cn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综合知识考试范围涵盖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公共管理基础知识、文书写作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等方面(参照公务员考录综合知识科目)。选聘办公室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笔试时间与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市选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将根据考生成绩确定最低分数线。进入最低分数线的考生,按选聘计划数及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1:1.5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有主动放弃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面试者,由选聘办研究调整。
面试工作由市选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抽调面试考官和相关工作人员统一组织实施,现场公布面试考生成绩。
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另行通知。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加面试成绩50%计算。
笔试阅卷工作和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市选聘工作办公室汇总考试成绩向社会公布。
五、考察
考察对象按选聘名额1:1确定。考察内容主要以考生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
在考察中发现有选聘办认为不适合聘用的,由选聘办研究取消考生的考察与拟聘用资格,递补考生考察。
不能参加考察或因其他原因主动放弃考察的,由选聘办研究调整,并递补参加考察。考察合格者列入拟聘用对象。
六、培训
选聘录用名单确定后,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具体由县(区)组织对大学生村干部进行集中培训,使其掌握农村政策,了解农村情况,尽快进入角色。
七、聘用
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选聘领导组工作办公室在有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大学生村干部的聘任和待遇按晋办发[2006]14号和晋组通字[2007]38号、晋组发[2008]1号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 市委组织部: 0353—2293065
市区报名点: 0353—2293758(转5111)
2293759(转5111)
平定组织部: 0353—6188953
6188956
盂县组织部: 0353—8082497
8082240
郊区组织部: 0353—5151408
阳泉市选聘优秀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五日
中共长治市委组织部
关于 2008 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为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根据省委组织部《山西省2008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方案的通知》(晋组通字[2008]13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委组织部将组织长治市2008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数量
全市共选聘1200名。各县(市、区)选聘名额见附表。
二、报名资格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志愿到农村工作。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77年4月1日至1990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6、身体健康。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①在职工作人员;
②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正在受司法部门调查审理的人员;
③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三、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省属高校2008年应届毕业生于2008年4月15日至4月30日在所在院校报名;省内往届高校毕业生和省外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于2008年4月23日至4月27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在长治市图书馆报名。
2、报名要求:
①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按照就近原则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志愿填报到县(市、区),所填报的志愿必须为我市的县(市、区)。
②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6K)、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6K)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红底同版照片3张。
③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④资格初审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山西省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报名表》一式两份。
⑤报名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统一发放《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⑥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并追究造假者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笔试
凡报考我市各县(市、区)的考生(包括在本市报名的考生和在省属高校报名的2008年应届毕业生),均在本市参加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对应试者的行政职业能力、 基础理论知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村级管理中应知应会的知识等进行测试 ,笔试时限为150分钟。
笔试将于5月中下旬在长治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 以各县(市、区)为单位,按照选聘名额与应试人员1:1.5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同时进入面试)。
(三)调剂
笔试结束后,如选聘县(市、区)所选聘名额与报考该县(市、区)的应试人员不足1:1.5 比例的,可进行调剂。具体调剂办法是:①市选聘办公布缺额县(市、区)和名额;②未进入原报考县(市、区)面试的考生可重新选择一个有缺额县(市、区)自愿报名参加调剂;③市选聘办根据重报志愿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补充缺额县(市、区)的补充名额,补足为止。
(四)面试
面试重点测试 应试人员的心理素质、综合分析、宏观决策、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等基本素质。
面试结束后, 应试人员的综合成绩采取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算法。笔试和面试的权重比例为40%和60%(计算公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得数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应试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并根据选聘名额 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
(五)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等情况。省属高校2008年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校党委组织考察。在我市报名的考生由各县(市、区)组织部门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选聘职位人选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同一职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体检
考察结束后, 市委组织部 将拟选聘人员名单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同时,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
(七)讨论决定
市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组根据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并报请省委组织部审批。
(八)培训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对高校毕业生村干部进行任前集中培训。
(九)聘用及待遇
1、根据考生考试成绩、考察情况、个人特长、填报志愿情况和农村基层对高校毕业生的专业要求,按照考生生源地就近安排的原则,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确定聘用人员及具体工作地点。
2、选聘人员由县(市、区)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免收代理费)。选聘人员的工资及各种福利津贴,参照所服务县(市、区)全额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标准执行,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正常增资,并按期缴纳养老、医疗保险。所需经费由省、市和所服务县(市、区)财政负担,乡镇统一代发工资。
3、选聘人员任职前,由所服务的县(市、区)及有关乡镇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一般为3年(免试用期),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合同。本人因参军、入学、考取公务员和被事业单位录用以及其他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的,需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批。合同期满,经考核优秀的,可续签聘用合同,待遇不变。不再继续到村(社区)任职的,自主择业。
4、选聘人员到村(社区)任职满两年,经组织考核合格,报考我省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在笔试总分中增加5分;报考省属院校研究生的,在总分中增加10分。
5、选聘人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社区)党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或依法选举为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副主任职务。
四、其他
未尽事宜,由市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55--2022408 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
0355--2112079 市委组织部组织指导科
监督电话:0355--2112075 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
2008年4月13日
2008年长治市各县(市、区)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名额
中共晋城市委组织部
关于2008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公 告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区建设,切实加强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培养造就经过基层实践锻炼、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根据全国、全省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山西省2008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方案>的通知》(晋组通字[2008]13号文件)的具体要求,现就我市2008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1、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原则;
2、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的原则;
3、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4、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5、组织安排与个人意愿相结合的原则;
6、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选聘名额
2008年,全市共选聘600名大学生村干部。其中,城区26名,泽州县169名,高平市56名,阳城县119名,陵川县159名,沁水县71名。
三、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事业,具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志愿到农村工作。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78年4月至1990年4月期间出生)。
6、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
四、选聘程序、办法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4月15日8时开始,到4月30日18时截止。
2、报名地点:在全市6个县(市、区)各设一个报名点。各县(市、区)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城区:城区老干部活动中心院内 电话:2022943
泽州:泽州县委党校院内 电话:3031521
高平:高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电话:5223711
阳城:阳城县人才市场 电话:4239350
陵川:陵川县总工会二楼会议室 电话:6203320
沁水:沁水县委办公楼114房间 电话:7021683
3、报名对象:省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本学校报名,其他报考人员在县(市、区)报名点进行报名。
4、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前,本人先在晋城在线网(www.jconline.cn)下载或到报名点领取《山西省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村干部报名表》(一式两份),填好后到所报志愿县(市、区)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2008年正面免冠一寸红底同版彩色照片4张。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持有关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省外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还应提交学校出具的鉴定材料。
5、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志愿(志愿填报到县),考生须到所填报志愿的县(市、区)报名点报名。
(2)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证件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否则取消考录资格,3年内不能参加全市任何公开招录考试。同时还要追究相关资格审查责任人的责任。
(3)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报考人员于2008年5月19日至23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在高校报名的考生到报名所在高校领取笔试准考证。
(4)以县(市、区)为单位,选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要达到1:5方可进行笔试。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5月24日上午8:30—11:00。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应知应会。笔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笔试。
凡属参加团中央等国家部委组织开展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团省委等有关厅局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晋西北计划”的高校毕业生(须在报名时提供由团中央、团省委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和服务合格证),在笔试成绩中统一加5分排队。
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名次,以县(市、区)为单位,按选聘名额的1:1.5比例进入面试。
2、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宏观决策、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进入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考察
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以县(市、区)为单位,按选聘名额的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考生名单,并统一组织进行考察。
因故需要递补的,由市选聘领导组按照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并安排进行考察。
(四)公示和体检
考察结束后,将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市选聘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之后研究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因故需要递补的,由市选聘领导组按照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并安排进行考察、公示和体检。
(五)分配和聘任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填报志愿、专业特长以及农村基层的实际需求,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科学合理分配录用人员具体工作地点,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办理有关聘任手续,协调本县(市、区)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为所选聘的大学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
(六)培训和管理
选聘人员名单确定后,由市委组织部进行岗前集中培训,并于9月1日前到岗。正式到岗后,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和乡镇(街道)党委负责对高校毕业生村干部进行培养和管理。
五、任职和待遇
(一)任职
1、考生录用后,由所服务的县(市、区)及有关乡(镇)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一般为3年(没有试用期),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合同。本人因参军、入学、考取公务员和被事业单位录用以及其他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的,需提出书面申请,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批。合同期内无故违约的,按合同违约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2、考生录用后的任职,由所在乡(镇)党委、政府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和规定办理。
3、受聘人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主任助理或依法选举为村委会副主任职务。
4、受聘人员经考察特别优秀、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且所聘村没有合适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人选的,可由上级党组织委任为村党支部书记或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为村委会主任。
(二)待遇
1、考生录用后的人事关系,由各县(市、区)政府或市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并免收代理费。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落回生源所在地,也可落在所服务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2、按照“省定规划、市里选拔、县付薪酬、乡镇管理、服务基层”的运作模式,受聘人员的工资及各种福利津贴,参照所服务县(市、区)全额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标准执行。
3、受聘人员担任村干部满一年的,重新参加工作后,不再实行1年的见习期,担任村干部的工作时间可与重新参加工作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3年合同期满,经组织考核表现优秀的,鼓励其继续在村内任职,续签聘用合同,待遇不变;不再担任村干部的,解除聘用合同,自主择业。
4、受聘人员担任村干部满两年,经组织考核合格,报考我省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报考省属院校研究生的,在总分中加10分。
六、咨询电话:0356—2198559、2198533
二OO八年四月十五日
朔州市2008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
到村(社区)任职公告
根据全省2008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会议和《山西省2008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方案》、《朔州市2008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我市村级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现公开选聘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担任村干部。
一、选聘名额和对象
2008年全市共选聘600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选聘对象为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大学生、研究生。各县区具体名额是:朔城区145名,平鲁区30名,山阴县140名,怀仁县80名,应县145名,右玉县60名。
二、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事业,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志愿到农村工作。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6、年龄在18周岁(198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以上,30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察、公示、体检、研究确定等程序统一组织实施,从4月中旬开始实施,8月中旬全部完成,所有选聘担任村干部的高校毕业生要在9月1日前到岗。
选聘工作分6个阶段:
1、发布公告。4月15日,在市县(区)两级新闻媒体上公布选聘公告,广泛宣传动员。
2、报名(4月15日—4月30日)
凡符合选聘条件者均可报名。报名方式可以是组织推荐,也可以是个人自荐,报名时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4张,到所报考县区的组织部或市委组织部三楼会议室报名(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本学校报名,非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带相关证明在市委组织部报名)。
5月20日—5月25日已报名人员持身份证到所报考县(区)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
3、考试
考试本着“风清气正、确保质量、好中选优、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进行。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阶段。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门,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新农村建设相关知识等。
笔试时间:2008年5月31日上午8∶30—11∶00
笔试成绩采取适当的方式向考生公布。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参加团中央等国家部委组织开展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团省委等有关厅局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晋西北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需在报名时出具由团中央、团省委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和服务合格证),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2)面试。面试人选按各县区选聘总数的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面试时间:2008年6月28日-29日
考试成绩和排名情况采取适当的方式向考生公布。
(3)市委组织部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按各县区选聘数量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县区的考察人选。因故需要递补的,由市委组织部按照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并组织考察。
4、考察、公示和体检(7月8日—7月28日)
对考生的政治思想状况和遵纪守法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同时,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
5、分配和聘任(8月11日至8月20日)
(1)根据考生考试成绩、考察、公示和体检情况,由市委组织部确定聘任人员名单。
(2)县区委组织部对所确定的聘任人员,依据其考试成绩、个人志愿、专业特长和农村实际需求,并征求乡镇党委意见,统一提出分配方案。
(3)受聘人员的任职,由所在乡(镇)党委、政府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和规定办理。
(4)县区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为所选聘的大学生免费办理人事代理。
(5)各县区及时为选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6、培训和管理。选聘名单确定后,各县(区)委组织部对高校毕业生村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村干部培训、管理、考核、监督工作机制。
四、待遇
1、受聘人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或依法选举为村委会副主任职务;有条件的提倡交叉任职。
2、受聘人员经考察特别优秀、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且所聘村没有合适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人选的,可由上级党组织委任为村党支部书记或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为村委会主任。在本村工作满一年,本人书面申请要求在本村参加选举的,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登记为选民,参加换届选举。
3、受聘人员任职前,与服务村(社区)所在的乡镇(街道)签订书面聘用合同,合同期一般为三年。本人因参军、入学、考取公务员和被事业单位录用以及其他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的,需提出书面申请,报县(区)委组织部审批。合同期内无故违约的,按合同违约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根据受聘人员本人意愿,户口可落回生源所在地,也可落在所服务县区政府所在地。
5、受聘人员的工资及各种福利津贴,参照所服务县区全额事业单位在职管理人员标准执行。有关工资福利等待遇财政补贴按照省委组织部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晋财预[2008]31号规定执行。
6、受聘人员担任村干部满一年的,重新参加工作后,不再实行一年的见习期,担任村干部的工作时间可与重新参加工作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三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续签合同,继续享受原来的政策待遇。聘用期满不再续签合同的,鼓励自主创业。
7、受聘人员担任村干部满两年,经组织考核合格,报考我省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在笔试总分中增加5分;报考省属院校研究生的,在总分中增加10分。县、乡两级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小学教师,优先从高校毕业生村干部中选用。
市委组织部和各县(区)委组织部分别设立报名点,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0349)2164623
朔城区委组织部:(0349)2023855
平鲁区委组织部:(0349)6690090
山阴县委组织部:(0349)7077703
怀仁县委组织部:(0349)3040092
应县县委组织部:(0349)5022186
右玉县委组织部:(0349)8021323
中共朔州市委组织部
二OO八年四月十五日
中共忻州市委组织部
2008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担任村干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办发[2006]14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山西省2008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方案〉的通知》(晋组通字[2008]13号)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对象和条件
2008年全市共选聘130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其中忻府区106名,定襄县37名,五台县155名,原平市142名,代县97名,繁峙县103名,静乐县100名,宁武县126名,神池县65名,五寨县68名,岢岚县50名,河曲县90名,保德县94名,偏关县67名。
选聘对象为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大学生、研究生。
选聘条件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志愿到农村工作。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0年6月30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4月15日至4月30日。
2、报名地点: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本学校报名,其他考生到所报考的县(市、区)报名。
各县(市、区)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忻府区 区委组织部 0350-2020133
定襄县 县委组织部 0350-6022265
五台县 县委组织部 0350-6526138
原平市 市委组织部 0350-8223280
代 县 县委组织部 0350-5223027
繁峙县 县委组织部 0350-5527123
宁武县 县委组织部 0350-4723949
静乐县 县委组织部 0350-7822349
神池县 县委组织部 0350-4243039
五寨县 县委组织部 0350-4332467
岢岚县 县委组织部 13835078419
河曲县 县委组织部 0350-7229109转604
保德县 县委组织部 0350-7327022
偏关县 县委组织部 0350-7655227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到所报考的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名,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查报考者资格条件,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如实填写《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村干部报名表》一式2份。
4、领取准考证:在县(市、区)报名的考生于6月3日至5日持身份证到所报考的县(市、区)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在各高校报名的考生在本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内容为大学生应知应会的公共基础知识(含时事政治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相关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笔试后按照各县(市、区)选聘名额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时间为2008年6月15日,面试时间为2008年6月28日、6月29日,考试地点分别在各县(市、区)的指定学校。
四、组织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时间为2008年6月30日至7月7日。省属高校毕业生的考察由所在学校党委负责组织,并形成考察材料;其他考生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到考生所在单位或所在地进行了解,主要了解考生的政治立场,遵纪守法情况,工作学习表现,年龄情况等,然后由考察组形成考察材料提出选聘意见。
五、体检和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体检和公示时间为7月8日到7月23日。
六、任职和待遇
(一)任职
1、受聘人员的任职,由所在乡(镇)党委、政府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和规定办理。
2、受聘人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或依法选举为村委会副主任职务;有条件的提倡交叉任职。
3、受聘人员经考察特别优秀、有一定工作经验,且所聘村没有合适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人选的,可由上级党组织委任为村党支部书记或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为村委会主任。
4、受聘人员在任职前,由所服务的县(市、区)及有关乡(镇)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一般为3年(免试用期),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合同。本人因参军、入学、考取公务员和被事业单位录用以及其他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的,需提出书面申请,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批。合同期内无故违约的,按合同违约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待遇
1、受聘人员由县(市、区)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免收代理费)。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落回生源所在地,也可落在所服务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2、受聘人员的工资及各种福利津贴,参照所服务县(市、区)全额事业单位在职管理人员,按照省委组织部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村干部工资福利等待遇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晋财预[2008]31号)规定执行,并保证按时足额发放。
3、受聘人员担任村干部满一年的,重新参加工作后,不再实行1年的见习期,担任村干部的工作时间可与重新参加工作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3年合同期满,经组织考核表现优秀的,鼓励其继续在村内任职,续签聘用合同,待遇不变;不再继续担任村干部的,自主择业。
4、受聘人员担任村干部满两年,经组织考核合格,报考我省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在笔试总分中增加5分;报考省属院校研究生的,在总分中增加10分。要把这些人员作为补充县直部门和乡(镇)干部的重要来源,县、乡两级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优先从聘用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村干部中招录。
详情可查询山西毕业生就业网(网址:www.sxbys.com.cn)或忻州人事考试网(网址:www.sxxzpta.com)。
中共忻州市委组织部
二OO八年四月十五日
吕梁市2008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
担任村干部公告
根据晋组通字(2008)13号《关于印发〈山西省2008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08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担任村干部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名额和对象
今年全市共选聘1200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对象为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生和毕业1至2年的大学生、研究生。各县市区选聘名额见附表(表附后)。
(二)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事业,具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志愿到农村工作。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0年1月底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7、符合上述1、2、3、5、6条件,取得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经考察合格后,可优先安排到所报县市区农村任职。
二、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察、公示、体检、研究确定等程序统一组织实施,
1、报名和资格审查。4月15日至4月30日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统一在本校报名;其他考生集中报名时间为4月25日至4月30日,报名地点为市委党校(滨河北东路)。
考生报名时需携带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三张(同底片),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2、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5月20日——23日在市委党校领取准考证。省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准考证由各高校统一到市选聘领导组办公室领取;其他考生到市委党校领取。
3、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办法。
笔试分两个科目:即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知识(基础理论、党史与党建、省情市情)。笔试拟于6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按准考证上为准)。笔试成绩通过吕梁人才网公布。笔试成绩分县市区一条龙排队,以选聘名额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拟于7月上旬进行,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面试结束后,按合格人数分县市区确定考察对象。因面试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成绩依次递补
4、考察。由市选聘领导组统一组织,应届毕业生委托所在学校考察,其他考生由市委组织部组织考察。
5、公示和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人员按所报县市区,委托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市招聘领导组统一组织体检。
6、分配。市选聘领导组依据成绩、考察情况,研究确定聘任对象。各县市区根据考生个人志愿、专业特长以及农村的实际需求进行合理分配。
三、任职和待遇
(一)任职
1、受聘人员的任职,由所在乡镇党委、政府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和规定办理,系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职务;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或依法选举为村委会副主任职务。
2、受聘人员经考察特别优秀、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且所聘村没有合适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人选的,可由上级党组织委任为村党支部书记或依照法定程序为村委会主任。
3、受聘人员任职前,由所服务的县(市、区)及有关乡镇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一般为3年(免试用期),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合同。本人因参军、入学、考取公务员和被事业单位录用以及其他因需要终止合同的,需提出书面申请,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批。合同期内无故违约的,按合同违约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待遇
1、受聘人员由县(市、区)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免收代理费)。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落回生源所在地,也可落在所服务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2、受聘人员的工资及各种福利津贴,参照所服务县(市、区)全额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标准执行,不实行见习期,所需经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负担,并保证按时足额发放。
3、受聘人员担任村干部满一年的,重新参加工作后、不再实行1年的见习期,担任村干部的工作时间可与重新参加工作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3年合同期满,经组织考核表现优秀的,鼓励其继续在村内任职,续签聘用合同,待遇不变;不再继续担任村干部的,自主择业。
4、受聘人员担任村干部满服务年限的,经组织考核合格,报考省内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在笔试总分中增加5分;报考省属院校研究生的,在总分中增加10分。今后招录县、乡两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先从聘用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的受聘人员中招录。
附:吕梁市2008年选聘高校毕业生担任村干部名额分配表
吕梁市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二OO八年四月十四日
吕梁市2008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村干部名额分配表
县市区 行政村总数 选聘名额 交城 148 40 文水 199 60 汾阳 304 80 孝义 379 100 交口 90 30 石楼 134 70 柳林 257 80 中阳 100 30 离石 193 50 兴县 349 180 岚县 167 100 临县 631 280 方山 169 100 合计 3120 1200 晋中市2008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
到村(社区)任职
公 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区建设,培养造就经过基层实践锻炼、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后备人才,现就全市2008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原则;
(二)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的原则;
(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五)组织安排与个人意愿相结合的原则;
(六)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选聘名额、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名额和对象
根据省委组织部下达的分配名额,2008年全市共选聘1000名优秀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选聘对象为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生和毕业1至2年的大学生、研究生。各县(区、市)和开发区具体选聘名额是:榆次121名,太谷72名,祁县54名,平遥94名,介休83名,灵石106名,榆社97名,和顺107名,左权71名,昔阳122名,寿阳66名,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7名。
(二)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志愿到农村(社区)工作。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0年4月30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7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7、不限户籍。
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察、公示、体检、研究确定等程序统一组织实施,从4月中旬开始,8月中旬全部完成,所有选聘担任村(社区)干部的高校毕业生要在9月1日前全部到岗。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各县(区、市)委组织部、开发区党工委均设报名点,负责报考本县(区、市)、开发区考生的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符合选聘条件者于4月23日—30日到报名点报名。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本学校报名。报名时,应持本人毕业证或毕业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4张。各县(区、市)委组织部、开发区党工委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填写《2008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报名表》一式两份。
5月13日,已报名人员持身份证到所报考县(区、市)、开发区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本着“风清气正、确保质量、好中选优、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笔试时间:2008年5月25日上午8:30——11:00。
参加团中央等国家部委组织开展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团省委等有关厅局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晋西北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经过考核合格的(需在报名时出具由团中央、团省委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和服务合格证),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队情况,按照选聘名额与面试对象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应考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三)、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以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队的情况,按选聘名额分别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与复审。在市选聘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县(区、市)委组织部、开发区党工委组织实施。考察采取到所在学校、农村、社区和有关部门了解的方式,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历史和身体情况等,重点考察其现实表现。同时,对确定人选的资格进行复审,一经发现其提供的个人信息与事实不符,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淘汰出现缺额,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队情况,依次递补。省内高校08届高校毕业生的考察由各高校负责。各县(区、市)委组织部和开发区党工委协调省内所报考应届毕业生的考察工作。
(四)、公示和体检
考察结束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同时,由市选聘工作领导组统一安排体检,并研究确定聘任人选。
(五)、分配和聘用
人选确定后,各县(区、市)、开, 发区根据考生成绩、个人意愿、专业特长以, 及农村基层的实际需求进行合理分配。各县(区、市)委组织部、开发区党工委协调本县(区、市)、开发区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及时办理相关人事代理手续(免收代理费)。所服务的县(区、市)、开发区的乡镇(街道)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为3年(免试用期),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合同。本人因参军、入学、考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以及其他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的,需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党委、开发区社管处同意,报县(区、市)委组织部、开发区党工委审批。合同期内无故违约的,按合同违约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培训和管理
选聘名单确定后,各县(区、市)、开发区要组织对高校毕业生村(社区)干部进行集中培训,使他们掌握农村政策,了解农村情况,尽快进入角色。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聘用期间必须在村工作,乡镇及县市机关等单位均不得借调使用。
(七)、任职
受聘人员的任职,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和规定办理。受聘人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或委员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居委会)主任助理或依法选举为村委会(居委会)副主任职务。有条件的提倡交叉任职。受聘人员经组织考察特别优秀,且所在村(社区)没有合适党组织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人选的,可由上级党组织委任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依法选举为村委会(居委会)主任。
(八)、待遇
1、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落回生源所在地,也可落在所服务县(区、市)、开发区所在地。
2、受聘人员的工资及各种福利津贴,参照所服务县(区、市)、开发区全额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标准执行,所需经费由所服务的县(区、市)、开发区财政负担,并确保按时足额发放。从2008年起,省财政通过转移支付方式,每年为每名高校毕业生村(社区)干部补助5000元;市财政每年为每名高校毕业生村(社区)干部补助2000元;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负担。
3、受聘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按所服务的县(区、市)、开发区全额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标准执行,单位缴纳部分列入所在县(区、市)、开发区财政预算,个人缴纳部分从本人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4、受聘人员担任村(社区)干部满一年的,重新参加工作后,不再实行一年的见习期,担任村(社区)干部的工作时间可与重新参加工作后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5、受聘人员担任村(社区)干部满两年的,经组织考核合格,报考我省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笔试总分中增加5分;聘用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省属院校研究生的,在笔试总分中增加10分。
6、大学生担任村(社区)干部满两年,表现突出的,可由市、县两级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用人单位需求,通过考核录用、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必要时可进行面试,一般不再进行笔试。
四、晋中市2008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具体事宜,由市选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各县(区、市)、开发区咨询电话:
榆次(0354)3368113
太谷(0354)6223316
祁县(0354)5223210
平遥(0354)5627812
介休(0354)7216296
灵石(0354)7623723
榆社(0354)6622267
左权(0354)8631228
和顺(0354)8122224
昔阳(0354)4122401
寿阳(0354)4622949
开发区(0354)3368619
晋中市咨询电话:0354-2636280 2636271
监督电话:0354-
查询网址:http://www.sxjz.gov.cn
晋中市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
领导组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五日
中共临汾市委组织部
2008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
公 告
为了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农村基层服务创业,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山西省2008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方案〉的通知》(晋组通字【2008】13号)精神及全省统一安排,今年全市将选聘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担任村(社区)干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
2008年全市共选聘1100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各县(市、区)具体选聘名额见附表一。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志愿到农村工作。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0年12月31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三、选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4月15日至4月30日,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本学校报名,其他考生在所报考县(市、区)报名。各县(市、区)组织部设立报名点(见附表二),具体负责本县(市、区)的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报名时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张。考生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志愿只能填报一个县,所有填报资料必须真实,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在所报考县(市、区)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2、考试、考察、公示和体检。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笔试按照“全市统一组织命题,各县(市、区)分设考点”的方法进行。笔试内容包括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共基础知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关知识、临汾市情等,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县(市、区)选聘名额和笔试成绩,按拟选聘人数1:1.5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入围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全部参加面试)。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每个县(市、区)设一个考点,考生在所报考县(市、区)参加面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结束后,根据报考志愿和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考察工作由所在高校负责组织,其它考生的考察工作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考察结束后等额确定公示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在考察和体检过程中因故需要递补的,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未尽事宜,由市选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3、分配和聘任。根据考生考试成绩、考察结果和填报志愿情况,结合农村基层的实际需求,市委组织部与各县(市、区)协商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和具体工作地点。由所服务乡镇同本人签定聘用协议。
4、培训和管理。选聘名单确定后,统一安排对高校毕业生村(社区)干部进行培训。对选聘高校毕业生的管理,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统筹协调,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管理,所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负责日常管理。
四、任职待遇
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的聘任和待遇等按晋办发【2006】14号文件规定执行。受聘人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主任助理或依法选举为村委会副主任职务。受聘人员的工资及各种福利津贴,参照所服务县(市、区)全额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标准执行。
详情请登录山西毕业生就业网(www.sxbys.com.cn)和临汾党建网(www.lfdj.gov.cn)进行查询。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五日
附表一:
临汾市2008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名额分配表 县(市、区) 选聘名额 尧都区 168 侯马市 20 霍州市 69 洪洞县 176 襄汾县 128 曲沃县 50 翼城县 75 古 县 39 安泽县 37 浮山县 69 吉 县 28 乡宁县 67 蒲 县 33 大宁县 33 永和县 28 隰 县 35 汾西县 45 合 计 1100 说明:选聘名额按今年选聘后达到各县(市、区)村(社区)总数的73%分配。 附表二
各县(市、区)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运城市2008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
到村任职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造就经过基层实践锻炼、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和新农村建设带头人,根据山西省2008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会议要求和有关文件精神,市委决定选聘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
一、选聘名额、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数量
2008年,全市共选聘1200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对象为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大学生、研究生。各县(市、区)具体选聘名额见附表。
(二)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志愿到农村工作。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0年4月30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二、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体检、研究确定、分配和聘任、集中培训等程序进行。从4月中旬开始实施,8月中旬全部完成,所有选聘担任村干部的高校毕业生要在9月1日前到岗。
1、报名
按全省统一确定的时间和方法组织报名。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本学校报名,其他高校毕业生在运城市报名。报名者持:①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尚未领取毕业证的,须有所在院校学历学位证明)及复印件;③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同版彩色照片5张。报名时须填写《山西省2008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村干部报名表》一式两份。
报名时间:4月15日—4月30日
报名地点:运城市宾馆(东楼101、103房间)
报名电话:0359-2291401
2、资格审查
市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 对所有报名人员的身份、学历学位, 、年龄等情况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
3、笔试
笔试于5月31日进行。准考证于5月27日、28日在报名处领取。
笔试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国情国力、村级组织管理、党的农村政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的内容。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按拟选名额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由市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组讨论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4、面试
市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组根据需要,抽调若干人组成面试小组,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进行面试。评委对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以及是否适合农村工作等进行综合评价。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笔试成绩的50%与面试成绩的50%之和,按拟选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由市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组确定考察对象。
5、考察
省属院校由院校党委进行考察,其他由市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组委托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或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
6、公示
考察结束后,市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组在本市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7、体检
由市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组统一安排,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8、研究确定
市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组对初选人员进行研究确定。
9、分配和聘任
名单确定后,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协助市选聘工作领导组根据考生成绩、个人志愿、专业特长,按照“适应需求、生源地优先、成绩优先、照顾婚姻、就近安置”的原则,进行合理分配。聘用任职工作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提出意见,乡镇党委下发文件。
10、集中培训
在高校毕业生村干部下村任职前,由市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组统一安排,各县(市、区)集中对他们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岗前培训,帮助他们尽快了解农村情况、熟悉农村政策、掌握处理农村问题和矛盾的基本方法,尽快进入角色。同时,县、乡要加强, 对高校毕业生村干部的培养和管理,建立, 健全高校毕业生村干部培训、管理、考核、, 监督工作机制, 。
三、任职和待遇
(一)任职
1、受聘人员的任职,由所在乡(镇)党委、政府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和规定办理。
2、受聘人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或依法选举为村委会副主任职务;有条件的提倡交叉任职。
3、受聘的高校毕业生村干部,在本村工作满一年,本人书面申请要求在本村参加选举的,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的登记为选民,参加换届选举。对经过考察特别优秀、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且所聘村没有合适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人选的,可以依据《党章》和法律程序选举为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
4、受聘人员任职前,必须与所服务的乡(镇)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一般为3年(免试用期),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合同。本人因参军、入学、考取公务员和被事业单位录用以及其他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的,需提出书面申请,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批。合同期内无故违约的,按合同违约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待遇
1、受聘人员由县(市、区)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免收代理费)。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落回生源所在地,也可落在所服务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2、受聘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均比照所服务县(市、区)全额事业单位在职管理人员政策执行,并保证正常晋升和按时足额发放。所需经费由省、市、县(市、区)财政分级负担,从2008年起,省财政通过转移支付方式,每年为每名高校毕业生村干部补助5000元;市财政每年为每名高校毕业生村干部补助2000元;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负担。
3、受聘人员担任村干部满一年的,重新参加工作后,不再实行1年, , 的见习期,担任村干部的工作时间可与重新参加工作时间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3年合同期满,经组织考核表现优秀的,鼓励其继续在村内任职,续签聘用合同,待遇不变;不再继续担任村干部的,自主择业。
4、受聘人员担任村干部满两年,经组织考核合格,报考我省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在笔试总分中增加5分;报考省属院校研究生的,在总分中增加10分。要把这些人员作为补充县直部门和乡镇干部的重要来源,县、乡两级招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优先从聘用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的大学毕业生担任的村干部中招录。
选聘工作有关事宜,请考生随时登录运城政府公众信息网查询(网址:www.yuncheng.gov.cn)。
附:《运城市2008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名
额分配表》
运城市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
到村任职工作领导组
二○○八年四月十五日
运城市2008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
到村任职名额分配表
|